为推动我国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领域基础理论、技术、材料和装备的科研攻关、成果推广应用,发挥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作用,加强重点实验室与国内外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交流合作,重点实验室拟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设立开放课题,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开展科研合作。现发布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助课题方向
申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应紧密围绕本重点实验室的重点科研攻关方向,且研究内容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北京科技大学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具体管理。2022年度拟重点资助以下开放课题方向:
1.矿山活化干雾降尘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资助号:KLECDH20220101),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中心)管理。
2.呼吸防护装备关键检测指标研究(课题资助号:KLECDH20220102),由职业卫生中心管理。
3.隧道施工粉尘治理技术研究(课题资助号:KLECDH20220201),由北京科技大学管理。
4.尘毒危害控制与净化技术研究(课题资助号:KLECDH20220301),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管理。
二、资助经费、时间
(一)资助金额。综合评估课题申请的研究内容及复杂程度等决定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术委员会审定各开放课题具体资助金额。
(二)完成期限。每项开放课题原则1年内应完成,对必须持续较长时间的课题,可适当放宽期限。
三、申请人资格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
2.从事粉尘危害工程防护相关领域科研工作,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本指南的“以上”均含本数)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得到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书面同意。
四、课题申请、审批流程
(一)课题申请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于2022年10月1日前,报送此课题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联系人(一式四份)。
(二)建设单位初审
建设单位收到开放课题申请后,组织对各自负责管理的课题进行初步评审,并提出建议资助金额范围。主要评审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可行性等。评审原则如下:
1.是否符合本指南研究方向和格式要求,目的、意义是否明确,研究技术路线是否可行。
2.优先资助前期与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合作开展的、需继续推进的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申请者利用重点实验室的科学仪器设备和数据共享平台,以客座研究人员身份,在重点实验室开展的研究工作。
4.重点支持具有国际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的课题,鼓励多学科交叉的课题。
5.支持国家或地方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资助的预研究课题。
6.支持应用前景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较高层次的应用研究开发课题。
(三)学术委员会评审
经初审符合申请要求的课题,由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出具书面评审意见,并审定具体资助金额。评审原则如下:
1.课题立论根据是否充分,研究技术路线是否先进可行。
2.学术思想是否新颖,是否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
(四)课题批准
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由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中心联合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课题负责人(课题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五、课题实施安排
1.课题获批准后,课题负责人与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签订科研合同书。合同书经双方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生效。
2.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分别提交课题实施计划各两份(一式四份)。
3.每项开放课题,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应指定一位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课题合作者和实施管理者。
4.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分别提交课题研究进展报告(一式两份),及本年度发表论文、成果鉴定或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课题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必须变动,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上半程提出申请,报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审批,并报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6.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重点实验室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必须以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NHC Key Laboratory for Engineering Control of Dust Hazard)为署名单位,不能仅在脚注中加以致谢。同时注明开放课题基金资助号。
7.课题研究期满,课题负责人应在期满后三个月内结题,并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结题报告,并附相关的研究成果证明和正式发表的论文等。逾期不按要求提交的,取消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通报。
8.课题结题验收时,须向重点实验室提交至少1篇第一作者以重点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的代表性论文(核心期刊以上),或体现重点实验室贡献的材料或装备研制、专利授权、成果转化等成果证明材料。
9.课题完成后,由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重点实验室对完成课题特别优秀者可以批准其连续申请并给予资助。
10.课题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课题合同书履行研究内容,对于中期终止的研究课题,或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课题,重点实验室将终止资助,全额收回开放课题经费。如在开放课题实施期间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重点实验室将保留追究民事责任等措施。
11.负责管理的建设单位和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开放课题的进展情况。发现工作进展不正常或经费使用不当的,建设单位将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将采取追回资助经费等措施。
六 、经费使用方法及要求
课题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现行国家和建设单位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各开放课题的经费使用方法及要求,将在双方签订的科研合同书中具体约定。
七、联系方式
1.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职业卫生中心)
联 系 人:张伟军
联系电话:13811333329
电子邮箱:zwzxkjghc@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科研办公楼308号
2.北京科技大学
联 系 人:汪 澍
联系电话:13466573712
电子邮箱:ustbwangshu@ust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土木楼1207
3.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 杨 斌
联系电话: 15901516428
电子邮箱: ybustb@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安全大厦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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