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科研工作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及涉及动物实验研究,落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指南(2019版)》《实验动物 福利伦理审查指南(GB/T 35892-2018)》等文件要求,职业卫生中心对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伦理委员会进行了改选。
2022年6月13日,职业卫生中心召开伦理委员会改选会议。会议通过了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审定了《职业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章程》。伦理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名,由中心副主任张建芳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4名,秘书长1名。秘书处设置在科技规划处。伦理委员会下设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专家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专家组,分别承担相应领域伦理审查和咨询工作。
改选后的伦理委员会形成了由管理、医药、非医药、实验动物饲养培育、动物实验、法律等专业人员以及外单位专业人员构成的委员队伍,促进职业卫生中心全面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工作,坚持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践行“伦理先行”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保障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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