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
职业病诊断流程

职业病诊断流程

  • 分类:职业病诊断
  • 作者:
  • 来源:石龙医院
  • 发布时间:2021-11-13 16:41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职业病诊断流程

【概要描述】

  • 分类:职业病诊断
  • 作者:
  • 来源:石龙医院
  • 发布时间:2021-11-13 16:41
  • 访问量:
详情

职业病诊断流程

就诊:患者在我院就诊后,根据患者的诉求、主诉、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结合患者的职业史、职业接触史、初步除外其他疾病后,建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职业病诊断中心提交职业病申请,填写完整的职业病就诊登记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受理:职业病诊断中心根据诊断要求核实资料,要求会诊的资料必须包含以下资料:门诊病历、职业史、既往史、两张以上间隔时间超过半年的动态X线胸片、临床检查资料、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资料符合职业病诊断要求的则予以受理。

诊断:申请资料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诊断。职业病诊断中心负责抽取职业病诊断专家进行集体读片诊断内完成职业病的诊断。诊断过程应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并有专人按规定模式真实记录各个专家讨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诊断结论经集体讨论后要有二分之一以上参加会诊的成员同意才能定诊。会诊结束以后所有参加会诊的诊断成员必须在会诊结果上共同确认签字。

开具证明书:职业病诊断中心资料管理员根据职业病诊断现场讨论记录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要求书写。

审核:职业病诊断中心质量控制员对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收集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合格后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由职业病诊断医师签字后加盖职业病诊断专用章。

报告:北京地区确诊或疑似职业病病例由职业病资料录入员在24小时内通过国家职业病网络进行直报。

存档:职业病诊断及审核完成后,将诊断过程中收集到患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存档。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邮编:102308  文件下载  视频中心
电话(传真):010-69805342  管理员邮箱:admin@niosh.org.cn   公安备案号:11010902000463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
中企动力 北二分   备案序号:京ICP备0906484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邮编:102308  文件下载  视频中心

电话(传真):010-69805342  管理员邮箱:admin@niosh.org.cn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北二分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 邮编:102308  文件下载  视频中心
电话(传真):010-69805342  管理员邮箱:admin@niosh.org.cn   公安备案号:11010902000463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
中企动力 北二分     备案序号:京ICP备09064844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在线客服
客服热线
010-69805342 010-69805342
服务时间:
8:00 - 24:00
客服组: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