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告(第二批)
- 分类:通知公告
- 作者:谭利红
- 来源:人力资源处
- 发布时间:2020-07-01 09:41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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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是集职业病防治研究、医疗、教学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为一体,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公益性科研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职业卫生中心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奉献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身体健康。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详见《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20日24点。
(二)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登陆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网站招聘专栏,填写《应届毕业生简历表》(见附件2)应聘岗位,并将该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证书扫描件于截止日期前发到邮箱zwzxrlzyc@163.com。注意:请将简历表文件名修改为“姓名+岗位+专业”。
五、考试与考察
报名结束后,职业卫生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面试、考察等,择优录取。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届时以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不再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4.请应聘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010-56153877,冯老师、010-56153810;
(2)单位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27号,邮编:102308。
附件:1.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需求计划表
2.应届毕业生简历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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