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在资质允许范围内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卫生评价工作,对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做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
(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以上各项承诺,愿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中心主任:樊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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