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煤炭工业部(86)煤厅第131号文件明确规定,“该所直属煤炭工业部领导,行政业务、财务、人事劳动工资等由部直接管理。党的工作委托北京矿务局党委代管。总务后勤工作,请北京矿务局给以必要的支持。办所费用列入国家事业费。”
- 分类: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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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198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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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7月4日,煤炭工业部(86)煤厅第131号文件明确规定,“该所直属煤炭工业部领导,行政业务、财务、人事劳动工资等由部直接管理。党的工作委托北京矿务局党委代管。总务后勤工作,请北京矿务局给以必要的支持。办所费用列入国家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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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煤炭工业部(86)煤厅第131号文件明确规定,“该所直属煤炭工业部领导,行政业务、财务、人事劳动工资等由部直接管理。党的工作委托北京矿务局党委代管。总务后勤工作,请北京矿务局给以必要的支持。办所费用列入国家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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